电话:0571-8616677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招

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开招用编外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10-09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用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计划

此次计划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用岗位相关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需具备拟招用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4、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5、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和技能要求,能服从工作安排;

6、招聘范围为余杭区的是指余杭区(区划调整后的新余杭区)户籍(部分岗位要求杭州市的,以此类推);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0月10日之后出生);

8、相关年龄、户籍、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10日;

9、报考人员现工作单位为余杭区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相关证明;

10、其他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3、欺压群众、横行霸道,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群众反映强烈的;

4、有违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行为的,组织或参与邪教组织、非法宗教活动的;

5、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

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

2、煽动、组织、参与非法上访,或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4、因聚众赌博、嫖娼等被处以治安拘留及以上处罚,或有涉毒问题的;

5、道德品行低劣,影响较坏,在群众中没有威信的;

6、有其他不宜报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①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溪沁街8号1号楼三单元4楼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事科,咨询电话0571-89391632。

②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者请下载并认真填写《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凡有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报考以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 10月14日(9:00-12:00,14:00-17:30)。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人数不足招用岗位人数1:2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用计划。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报名当日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告知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后,将在“余杭蓝盾”微信公众号上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三)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将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理论素养、技能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核后三天左右在“余杭蓝盾”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及联合审查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用计划1:1比例确定。如遇名次并列的,依次以考生最高学历高者、综合表现优异者(面试考官组认定)确定考核对象。

体检及考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照医院收费标准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及标准、考察流程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用体检及考察的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联合审查由区人力社保局联合纪检、公检法、城建(防违控违)和信访等部门开展。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或考察资格的,由招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择优原则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的,则在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招用人员将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薪酬待遇参照区委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经费标准的通知》(余人社发〔2022〕4号)相关规定标准执行。

3、如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9391632。


附件1:《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附件1:2023年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