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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第八批培育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来源:杭聘网 时间:2019-10-26 作者:杭聘网 浏览量: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学生创业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扶持优秀大学生创业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2017-2019)》,现就推荐选拔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第八批培育对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申报对象须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国内普通高校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和留学人员在杭州市各区、县(市)(含钱塘新区、西湖风景名胜区,下同)创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及信用良好,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依法纳税。申报对象还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恪守职业道德;
  2、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
  3、创办企业2018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申报对象需报送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
  1、《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书》(见附件);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8年)年末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若公司集团化运作的,允许提供相关文件说明,将子公司业务额合计入母公司);
  3、申报对象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选拔程序

  1、申报:申报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杭州市)“特色服务”栏目中的“大学生创新创业一件事”,通过“法人登录”界面进行网上申报;或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
  2、审核: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对照申报条件,对辖区内申报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由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填写审核意见后于11月30日前报市人力社保局;
  3、复核:市人力社保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对申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
  4、集中评审:由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分数择优确定拟入选人员;
  5、公示和公布:拟入选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人才服务局大学生创业服务处鞠伟、王雯
  联系电话:85167553、85160382


  附件:杭州市大学生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培育人选申报书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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