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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哪个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杭聘网 时间:2020-06-28 作者:杭聘网 浏览量:

 答: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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