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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哪些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杭聘网 时间:2020-06-28 作者:杭聘网 浏览量:

 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二)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
  (三)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决定或者裁决不服的;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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